有關退出台鐵企業工會訴訟

【有關退出台鐵企業工會訴訟(更新:報名至5/23(三))】
為維護會員權益,產工將提起退出台鐵企業工會訴訟。我們認為,當企業工會已經腐化、濫用會費、無法再守護會員的勞動條件,甚至與資方站再一起,那麼就必須誠實面對會員的質疑與退出。唯有如此,工會才能真的聽見並代表勞方的聲音。
產工經107/4/9第一屆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議,先募集30位當事人速戰速決,希望同意以下辦法的會員能夠在107/5/23前報名,一起參與退會訴訟:

一、 拿到判例,速戰速決:
目前為止有700多位會員想要退出企業工會,不過,因為整理大量行政資料不僅曠日廢時且費用高昂。為了快速取得判決,我們將先徵求30位當事人一起參與訴訟。倘若拿到有利的判決,會員要再拿這份判決去打訴訟就會非常容易。

二、 參與條件:
(一) 參與者必須為產工會員,且已繳交入會書、入會費、自動扣款書。
(二) 訴訟費用:
1.每一個審級的訴訟委任律師費將由產工支付
2.「裁判費」是交給法院的費用,法院通常會以人頭計算,每一位當事人須支付法院裁判費一審1000元、二審1500元。
(三)不得與對造私下和解

三、 訴訟標的:
通常民事訴訟會以一筆當事人所損失的金額作為訴訟標的,本案律師參考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抗字第535號,訴訟標的為自送出退會申請書起(106年5月),往後推算十年之企業工會會費,約為1萬多元。倘若勝訴,就代表可以退會,企工也不得再收會費。

四、 需繳交資料
(一)106/5~107/4薪資單
(二)委任書、代刻印章書、訴訟金額確認書(三合一) 

*另外附上標的計算用excel 

(三)裁判費共2500元(請於6/30前匯款給產工)

請於107/5/23(三)前拍照email至 taiwanrailwayunion@gmail.com,並郵寄至
「104台北市中山區吉林路200巷16號1樓 台鐵產業工會收」

五、倘若你同意以上條件,請在107/5/23(三)前報名參與加班費訴訟
訴訟,倘若符合資格報名者超過30名,將以報名時間順序為優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