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台鐵產業工會公告 2017.1.30】
針對曠職通知單處置說明如下:
第一、曠職通知單如為臺鐵局正式公文應由單位主管核章或簽名以示負責。如單位主管拒絕核章或簽名,即非正式通知。會員可拒絕簽收!
第二、曠職通知單載明員工不服處置可異議陳述意見,單位主管無權拒絕簽收會員陳述書。如無故違法拒絕簽收,請會員於陳述書手寫註明<單位主管無故拒收>改送收發室押收發章簽收。
第三、臺鐵局高層罔顧法令漠視基層,違法強迫勞動,單位主管切莫知法犯法幫背黒鍋!
第四、請會員勇敢反抗違法,臺鐵產工支援會員合法抗戰到底!
※如有簽收曠職或拒絕簽收,請務必回報給工會
台鐵產業工會email:taiwanrailwayunion@gmail.com
聯絡人: 秘書蕭農瑀09376849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