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來收到許多會員投書,因配合本會告知響應中秋節戴口罩貼貼紙活動,受到主管關切、阻止、打壓,本會在此嚴正告知資方主管,依據:
1.工會法第 35 條
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,不得有下列行為:
一、對於勞工組織工會、加入工會、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,而拒
絕僱用、解僱、降調、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。
二、對於勞工或求職者以不加入工會或擔任工會職務為僱用條件。
三、對於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,而拒絕僱用
、解僱、降調、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。
四、對於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,而解僱、降調、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
待遇。
五、不當影響、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、組織或活動。
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,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、降調或減薪者
,無效。
2.依我國憲法第二十二條「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,不妨害社會秩序、公共利益者,均受憲法之保障。 」
簡單來說今天各位戴口罩貼貼紙上班,只要不影響工作效率,旅客安全,本來賣一張票3分鐘你怠惰變半小時……諸如此類以外的情形下,任何人都沒有權力限制各位會員的行為。
如有主管因為工會活動對任何會員用以言語或行動的脅迫,本會有責任保護各位會員的權利,定會以強制罪追究到底,請主管不要以身試法。
勞教時間;
自己的權益自己救,如果各位受到打壓的同時能夠錄影、錄音蒐證,或是當你們看到同仁受到如此對待時請勇敢為同仁挺身而出,幫忙蒐證並通知我們,再次強調:「一個人跳舞是造反,全校作夥跳舞叫作民意」,請大家一定要勇敢並且團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