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法休假Q&A:

 

1.我送出這個假單,是真的要依法休假了嗎?(這很重要)
A:不是,因為這是保障到時行動時的手段,既然資方還在調度人力,那我們就先送。我們只是準備,並不是不接受協商硬要依法休假。

2.我怎麼寫假單?(這也很重要)
A:請寫,本人不同意於中秋節15日16日出勤,依休假聲明書及存證信函之意旨。
然後,請影印,交影本,留存正本。影本左上角寫,與正本無異並簽名。

3.為何16日也要?
A:因為9/10號原是禮拜六,屬於我們的假日,但是當日有出勤的,在16號那天必須給予補休,而總務會於10月發給加班費,表示當日不需出勤,因此我們連16日一起寫。

為避免資方又事後挪移16日假日,可以當天不小心生病。

4.寫假單的目的為何?不是有存證信函跟連署書了嗎?
A:因為連署書跟存證信函是交給局,而假單是給單位主管告知的意思,記住,僅為告知性質,不須主管同意和核准。請不要有壓力。

5.三班的休假方式?
一:10號日班,等於16號日班,可請16號的日班。

二:9號日班,10號夜班,等於15號日班、16號夜班,可請15號的日班,以及16號的夜班。

三:10號休班,15號夜班,可以請15號的夜班。

所以14日~15日的人,還是要去喔。也就這一班要去,然後17日日班開始正常。

6.車班的休假方式?
一:14日班接15日班的較有疑慮,我們稍後討論再公布。可先丟假單,只是回家的問題。
二、15日到16日的班,放心丟。
三、16日到17日的班,也放心丟。16日出勤表示當日班為16日。

7.這樣請假會被記曠職嗎?
A:不會,依連署書及存證信函之意旨,就表示我們已經拒絕挪移及出勤國定假日,請主管改班表,否則是強迫出勤。

8.那會被免職嗎?
A:不會,考成條例規定:曠職繼續達四日,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。除非滿足這個要件,否則不得一次記兩大過免職。並請主管充實知能。

9.主管說當天沒出勤就以公務員服務法的廢弛職務送辦,怎麼辦?
A:公務員服務法已不存在廢弛職務,只存在於74年的舊公務員懲戒法裡面。再者,公務員懲戒法的審判主體是公務懲戒委員會,屬法院性質。程序受憲法及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,不是主管可以決定。

10.丟假單以後我們當天要幹嘛?
A:這個我們已有安排後續行動,請再關注相關消息。